梦到被辅警救 梦到被辅警救了自己

梦到被辅警救 梦到被辅警救了自己

其实梦到被辅警救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梦到被辅警救了自己,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梦到被辅警救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辅警有救人的义务吗
  2. 萍乡一辅警用身体拦车救人,这样的辅警能被破格转正吗
  3. 四川一28岁辅警勇救轻生女子不幸殉职,被救女子对此有何回应
  4. 四川一位28岁辅警救人牺牲,你如何看待这件事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明确了警察有救人的义务。
根据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辅警和正式的警察还是有一定区别的,一般辅警在工作期间立了二等功才有可能当上文职的警察,而立了一等功才有可能转正式的警察。
这位辅警虽然救了这个小女孩,但还是没有达到转正的要求。
在萍乡芦溪县的一个三岔路口,一个小女孩骑着一个粉色的自行车准备过马路,在她过马路的时候,一辆大货车撞倒了小女孩。

眼看着大货车的车轮就要碾压到小女孩身上,这位正准备下班回家的辅警赶紧跑到大货车前面,朝着大货车挥手,示意停车。
看到车前突然窜出一个人来,驾驶员赶紧停了车。
这位辅警赶紧跑到大货车底下查看小女孩的情况,好在他阻止得及时,小女孩并没有被大货车压到。
将女孩救出来之后,他立刻通知了交警来现场处理这起事故,还打电话叫了救护车。

孩子的家人知道之后立刻赶到了现场,将孩子带去医院做了检查。
孩子没有什么特别重的伤势,但孩子母亲想起来依然觉得后怕,当时若是没有这位辅警挺身而出,她的孩子只怕已经葬身车下。
她一晚上没能睡着,越想这件事便越感谢这位辅警,在第二天便去定做了一面公安战士,舍己为人的锦旗,来到派出所送给了这位辅警。

如果当时这位货车司机没有刹住车,只怕这位辅警也会跟着一起受伤,但他在那一刻却没有考虑自己的生命危险,而是下意识地挺身而出。
他认为换作其他人也会这样,但我却不这么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像他这样具有无私奉献精神的人只是少数,更别提他敢于牺牲自己生命了。
因为这样的好人稀少,所以他们更加值得表扬,这种行为也更加值得鼓励。

这位女子给辅警的同事发微信消息说,她好自责,如果不是为了救她,辅警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她觉得特别对不起辅警的家人。

1、四川绵阳轻生女孩拨通了报警电话

请珍惜生命,请爱自己和家人!
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要随便轻生,要对得起自己和家人。
四川绵阳有一个女孩叫李雨,她因为一些私事想不开就想轻生,就跳进人民渠里,当时水流很急,水温很低,李雨跳进水渠之后,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察一边劝这个女孩,一边组织警力去救女孩。

2、7名警察陆续赶到人民渠去救李雨,辅警冯叶嘉不幸牺牲

接线民警迅速联系附近的警察,有派出所的民警赶到了现场,有特警大队的辅警赶到了现场,现场一共有7名警察去救轻生女孩李雨。
没想到不幸发生了,警察一边劝轻生女孩,一边随时准备救援,没想到李雨突然情绪激动,不断的往后退。
辅警冯叶嘉看情况不妙,他迅速跳入河渠中,向女孩的方向游去,准备从女孩后方进行救援,当时水温很低,水流很湍急,女孩生命随时都会发生危险,冯叶嘉拼命朝她游着,这时候危险就来了,因为水流太急,所以把冯叶嘉给冲走了。
直到第二天的时候才找到他的遗体,这真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冯叶嘉才28岁,他还有两个月就要当爸爸了,没想到为了救别人付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他的同事都很悲痛,当时冯叶嘉一心想救人根本没拿任何装备所以才导致发生了危险。

3、被救女孩李雨发声

辅警牺牲的消息传来了,那名被救的女孩李雨也给辅警的同事发来信息,她说感到很自责,她想说对不起,她觉得很抱歉,如果不是为了救她,辅警叔叔不会发生危险。
李雨后悔了,是她的不理智行为害冯叶嘉失去了生命,冯叶嘉的孩子出生后就失去了爸爸,冯叶嘉的家人失去了亲人。
希望女孩能珍惜生命,好好活着,报答冯叶嘉的救命之恩。

11月22日晚,28岁辅警因救人牺牲,年轻的辅警冯叶嘉为救跳河的女子而永远离开了,离开了他还未出生的孩子,离开他的父母妻子。

每每看到这样的消息,多少人为此痛惜,这些为了救人而牺牲生命的英勇事迹也一次次的敲击着我们的灵魂,让我们一次次扪心自问,这样到底值得吗?应该吗?生命对于每个人都是最宝贵的,毕竟生命于我们都只有一次。
这些年轻的生命为警察这个神圣的职业谱写着一篇篇普通而又神圣的一页。


一、首先我们应该肯定这些舍己救人的壮举,是他们给予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

没有他们的付出,哪有我们老百姓的安定生活。
他们把生的希望给了人民群众,把失去亲人的痛留给了家人。
这些人是我们的英雄,正是有了他们,老百姓才生安居乐业,幸福生活。


二、生命之于我们,多么的宝贵,在救人之前,是不是应该考虑在自身安全的情况之下。

警察也是人,也有妻子儿子,父母兄妹,他们也是血肉之躯。
每个生命都有生存下去的权利和意义,在救人之间首先要考虑到自身的安全。
为什么救人要在拿命换命的情况下发生。
为什么在救人时是没有安全绳而下去救人,如果这位年轻的辅警在自身的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再去救人,这样不是更完美的结局吗?


三、有关职能部门在对平时战斗在一线的公安干警是否应该给予一定的危险与安全教育,尽量避免更多的牺牲。

每年有那么多公安干警、辅警牺牲,在最危险时总是他们冲在最前面,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
但有关部门是不是应该给予干警们最基本的保障,起码在各项装备完善,安全有保障时再去救人。
希望这种令人痛心的事件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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